智慧建造详情

当前位置:智慧建造 > 智慧建造详情

深圳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》

时间: 2020年07月21日 来源: 作者:

2020年5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:

1、2020年7月1日起,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、扩建、 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(含水务、交通)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,实行告知承诺制,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。

2、建设单位对勘察、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。勘察、设计单位对勘察、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。建设、勘察、设计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。

3、2020年7月1日前,已经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或通过招标确定审图机构,或者虽未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,但为了加快重大项目建设,施工图审查机构已提前介入审查的,可以继续按照原施工图审查及行政许可方式执行。2020年7月1日零时起,深圳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系统关闭,系统中的文件及信息将自动转至管理系统。